白文刚 袁千惠|从文明传播视角理解中国人权发展道路

    来源:政府与公共事务学院发布时间:2022-10-26浏览次数:10

图片

从文明传播视角理解中国人权发展道路


中国的人权发展道路,是中国共产党把马克思主义人权观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总结自身成功经验,并借鉴人类优秀文明成果,创造的世界人权发展的中国方案。中国人权发展道路的形成,与世界文明交流互鉴有着密切的关系。为了充分说明这一关系,有必要引入文明传播的视角。文明传播视角着眼于不同文明间的交流,强调世界各文明在交流中的主体性和互鉴性,对我们理解中国人权道路形成的内在逻辑和重要价值有积极意义。

01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为中国人权发展道路提供

丰厚的思想资源

中国古代虽未出现现代意义上的“人权”概念,但作为以人为中心的独特文明,中华文明在其轴心时代即以人为中心,生发了一系列哲学和政治思考,为当代中国人权事业发展提供了丰厚的思想资源。传统中国的民本理念,突出地体现了相关思考。

  首先,民本理念强调民众在政治中的主体地位。不论是《尚书》所说的“民惟邦本,本固邦宁”,还是孟子主张的“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都强调了“民”在政治中的主体地位。当然,这种主体地位不是指民众直接执掌政权,参与国家治理,而是说政治的根本目的和根本依靠都是民众。民心所向被视为天道的体现,所谓“天听自我民听,天视自我民视”。正因为如此,政治理念要求国家的治理都要围绕服务民众展开。中国共产党及其领导的人民政府,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根本宗旨,“人民性”成为中国人权发展道路的最显著特征,人民在政治中具有不可动摇的主体地位。人民不仅是政治服务的对象,而且是政治的主人。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正是传统中国民本理念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是中华文明基因的发展和延续。

  其次,民本理念体现了对民众生存和发展权利的特别关切。《礼运·大同》篇以“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鳏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作为大同社会的理想,孔子也曾以“庶之、富之、教之”表达自己的治国理念。孟子、荀子等后代思想家进一步发展阐释相关思想,对民众应有的物质财富提出了明确的标准。由此可见,在传统中国的民本政治理念中,政府就不单担负着保障民众生存的责任,而且担负着帮助民众富裕乃至提升德性的责任,即既要保障民众的生存权利,又要保障民众的发展权利。当代中国坚持把人民的生存权和发展权作为首要人权,把人民幸福生活作为最大的人权,推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社会文明、生态文明的协调发展中全方位地保障人权。这种以人民为中心的整体发展观念离不开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血脉影响。

  最后,民本原则强调民之群体性与个体性的统一。民以人为形态,以群为属性,是个体与集体的统一,受中国传统“群本位”观念影响,中国人权发展绝不是建立在以孤立的个体之“人”作为人权主体的基础上。自古以来中国强调公德,建立了人与人横向间的紧密联系,在其影响下中国人权发展道路必然以和谐发展为取向。

02

中国人权发展道路建立在对西方人权理念

和扬弃的基础上

我们从文明传播主体性的视角强调中国人权发展道路的传统思想资源,并不否认其对西方人权理念的借鉴,恰恰相反,我们充分肯定借鉴的重要意义,是强调这种借鉴必然是自主选择,而不可能是全盘照抄。

  从历史来看,“人权”这一表述起源于西方,当代中国人权发展道路是在近代以来“西学东渐”的文明传播史中逐渐形成的。理解中国人权道路的内容和特点,需要我们准确把握西方人权理念对中国的影响,认识到中国人权发展道路对西方人权理念的学习、借鉴、扬弃与超越。

  就学习借鉴而言,西方资产阶级人权观和马克思主义人权观都对中国产生了深刻影响。资产阶级启蒙运动时期形成的“天赋人权”观念深刻影响了西方自由主义人权观的生成,这种人权观以自由为人的永恒追求,将个人视作人权的本位,对近现代中国产生了强烈影响,但其个人权利至上的价值追求与中国传统“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的义利观念,成为自“西学东渐”以来西方自由主义人权观在中国难以扎根发展的重要影响因素。同样,来自西方的马克思主义人权观则为中国人权发展道路提供了坚实的理论基础,其强调权利受制于特定社会经济结构和以其为基础的社会经济文化发展水平,揭露了资产阶级自由主义人权观只保障少数人的人权具有鲜明的阶级局限性;其强调人权在不同的历史时期有着不同的呈现样态,为破除西方神教思想影响下的“普世人权”,形成文明交流互鉴基础上的多元人权道路选择提供了理论可能性。

  就扬弃和超越而言,中国人权发展道路呈现出五个鲜明的特点。一是超越对公民政治权利的片面侧重,结合马克思主义人权观“实现每个人自由而全面的发展”之目标,将生存权、发展权作为首要的基本人权,保障包括政治权利在内的全方位的人权,推进人权道路的协调、全面发展;二是超越个人与国家二分的语境,借鉴马克思主义辩证唯物主义思想,将国家主权作为一国人民充分享受人权的前提和保障,在个人人权与国家主权之间构建相辅相成的联系;三是超越个人幸福与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之争,结合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之“群本位”思想,破除“一切人反对一切人”的困境,平衡集体人权与个体人权之关系,以个体人权为集体人权的基础,以集体人权为个体人权的保障,体现中国人权发展道路的人文关怀;四是超越“天赋人权”“法定人权”与“人赋人权”之争,既尊重肯定人自然的尊严和价值,又强调法律对人权的保障,不断深化法治领域改革,健全人权法治保障机制;五是超越以“普世人权”为目的的话语权之争,肯定人权道路的多元性,推进文明交流互鉴基础上的世界人权治理与发展。

03

中国人权发展道路为世界人权交流互鉴提供

重要推动力

实现人人享有人权,是全世界人类共同的追求。但我们一方面要认识到人权具有普遍价值,另一方面又要认识到世界人权事业的发展必然要以各国具体国情和人权观念为基础。不同国家、不同文明之间可以也应该交流互鉴、取长补短,但绝不能只有一种模式、一个标准。

  然而从文明传播的历史来看,强大的文明往往凭借强势实力向弱势文明输出,弱势文明往往处于传播客体的地位,难以与强势文明开展平等交流互鉴,由此呈现强势一方单向灌输,弱势一方单向学习的文明传播模式。人权也是这样。近代以来,由于西方文明主导全球话语体系,西方几乎垄断了对人权的解释。西方国家强行向世界其他国家推行自己的观念、模式,甚至不断以人权为借口,粗暴干涉他国内政。这样一家独大的文明传播模式,严重损害了世界人权发展。

  中国人权发展道路的形成,特别是中国人权发展不断取得的新成效,充分证明中国人权发展道路行得通,中国人权事业办得好,为世界人权发展提供了新的理念、模式、方案和智慧。中国人权发展打破了西方对人权理念和实践道路的垄断,为各个国家、各个文明的交流互鉴提供了新机遇,为世界人权发展提供了新的、重要的动力,能够推动世界人权事业向着平等交流互鉴的新境界不断迈进。

  当然,从文明传播的视野来看,单单建设好自己的人权事业还不能有效推动世界人权的交流互鉴,还需要积极探索恰当的传播方式。综合现有文明传播态势和西方人权观念传播的经验教训,中国人权发展道路的传播,需要首先在如下两处特别着力。第一,要突破文明交流互鉴中“中西”语境的限制,推进世界各文明平等对话、交流。由于西方长期以来在“人权”的解释上掌握话语权,中国人权发展道路也是在与西方自由主义人权观对话的基础上不断建构、发展的,在这一过程中难免陷入“中西”语境的迷思。坚定地走中国人权发展道路必然要求突破“中西”语境的限制,坚持以人类命运共同体为依托,看到西方之外各国文明内人权理念的价值,坚决打破一切对人权解释权的垄断,尊重各国自主选择人权发展道路的权利。第二,要超越文明冲突与话语对抗之藩篱,在讲好中国人权故事的同时最大限度凝聚国际人权共识。其中,话语自信与话语创新是中国人权发展道路的传播定力,增强传播定力既有助于推进中国人权事业发展,也能依靠国际政治传播为全球人权治理贡献中国智慧与方案。这种话语创新不是以争夺话语权为目的的话语能力创新,而是以平等对话、交流互鉴之姿态讲述各文明自身人权故事的话语态度创新。

  总之,从文明传播的视角来看,中国人权发展道路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从国情和历史文化出发,独立自主地探索适合中国国情的人权发展新模式,作为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也必然会促进世界人权和世界各文明交流互鉴之文明传播新境界的发展。我们既要从文明传播的视角理解它的形成逻辑,也要从文明传播视角理解它的传播价值。


作者简介:

白文刚,中国传媒大学政府与公共事务学院副院长、教授,政治传播研究所副所长;

袁千惠,中国传媒大学政府与公共事务学院2021级政治学硕士研究生


文章转载自中国社会科学网